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樂清 1#灘涂 270MW 漁光互補項目”
(2)項目性質:新建
(3)建設單位:溫州亨泰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4)工程概況:“樂清 1#灘涂 270MW 漁光互補項目”位于溫州市樂清市翁樂圍墾外側海域,場址中心坐標為121°01′22.602″, 28°02′39.416″,擬用海面積194.5837公頃灘涂海域布置光伏列陣,主要建設內容為光伏場區(含光伏列陣、箱逆變、集電電纜、儲能設施、檢修通道等)、1座220kV升壓站及儲能設施(配備2臺主變壓器),項目擬裝機容量270MWp,儲能擬裝機容量50MW/100MWh,輸出電壓為220kV,工程建設內容不含送出工程。工程總投資約111292.2萬萬元。施工時間約1年。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表2 海洋環境敏感保護目標一覽表
編號 | 類型 | 敏感點名稱 | 方位 | 距離(km) | 保護對象 | 環境敏感要素 |
1 | 縣級濕地 | 樂清灣東部淺海水域 | E | 1.8 | 淺海濕地 | 水動力、岸灘穩定、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2 | 省級濕地公園 | 清和公園 | N | 3.6 | 濕地生物多樣性、濕地生態系統 | 海洋生態、環境風險 |
3 | 國家級海洋公園、限制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玉環國家級海洋公園-樂清灣生態與資源恢復區和適度利用區 | NE | 15.3 | 魚類資源旅游資源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4 | 國家級海洋公園、禁止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玉環國家級海洋公園-紅樹林重點保護區 | NE | 21.4 | 主要保護紅樹林群落及濕地鳥類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5 | 限制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清江河口 | NNE | 25.5 | 主要保護河口生態系統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6 | 海洋特別保護區、限制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生態與資源恢復區與適度利用區 | NE | 29.3 | 紅樹林、珍稀鳥類、潮間帶大型底棲生物、濕地資源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7 | 海洋特別保護區、禁止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濕地和鳥類重點保護區 | NE | 29.5 | 黑嘴鷗等珍稀鳥類、潮間帶大型底棲生物及其濕地資源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8 | 海洋特別保護區、禁止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西門島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紅樹林重點保護區 | NE | 36.2 | 紅樹林及其濕地生態系統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9 | 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限制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樂清灣泥蚶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 | NE | 29.4 | 主要保護對象為泥蚶,其他保護物種包括縊蟶、牡蠣、彩虹明櫻蛤、青蛤等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10 | 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禁止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樂清灣泥蚶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 | NE | 35.8 | 主要保護對象為泥蚶,其他保護物種包括縊蟶、牡蠣、彩虹明櫻蛤、青蛤等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11 | 限制類海洋生態紅線區 | 甌江河口 | SW | 16.9 | 主要保護河口生態系統 | 海洋生態、水質、環境風險 |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概述
1、水文動力及沖淤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建設對水動力流場僅影響工程直接建設海域以及工程外側約300m的海域范圍內,動力以減弱為主,不會造成大范圍的水動力環境的變化,對整個樂清灣納潮量影響僅約0.2%,基本不會改變樂清灣納潮環境;淤積區域集中在光伏布置區外側約250m范圍以內,工程區外側海床最終沖刷的區域主要集中在光伏布置區東北側和南側海域,東北側最終沖刷厚度在0.3m以內,南側最終沖刷厚度在0.2m以內,但不會造成海域大范圍的沖淤環境的變化。
2、海水水質環境影響結論
工程實施僅施工期打樁攪動底泥對水質產生一定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其余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生態流動廁所收集后委托第三方清運至樂清翁垟污水處理廠處理,運營期升壓站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定期委托第三方定期運至樂清翁垟污水處理廠處理。船舶污染物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控制排放標準》(GB3552-2018)、《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設備鉛封管理規定》(交海發[2007]165 號)要求,對含油廢水進行鉛封管理,鉛封后的船舶油污水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收集處理,以保證船舶含油污水不排放入海。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也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要求執行,委托接收船海上接收后上岸委托處理。在此基礎上,對海水水質環境基本無影響。
3、海洋沉積物影響分析結論
擬建項目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均收集上岸,不直接排放,對海洋沉積物質量不會產生影響。施工產生的懸沙對海底沉積物環境造成一定的擾動影響,但影響較為短暫。運營期無入海污染物排放,對海洋沉積物環境基本無影響;同時工程采用透水構筑物全部為PHC樁,其防腐要求均符合《海港工程混凝土結構防腐蝕技術規范》(JTJ275-2000)要求,PHC樁采用高強度混凝土,用高溫高壓蒸養,材料水化充分且致密,海洋環境中的氯離子滲透速度極小,對海洋沉積物環境影響較小。
4、海洋生態影響分析結論
擬建項目施工期懸沙對海洋生態環境將產生一定影響,同時樁基占用海床對潮間帶生物也會帶來影響,同時工程將占用一定量的濱海濕地,其中潮間帶生物一次性損失量為234.4kg,仔稚魚一次性損失量約40.908萬尾,魚卵一次性損失量約為50.9093萬粒,成體魚類損失量約121.6kg,占用一般性濱海濕地0.81公頃,擬通過海洋增殖放流、濕地異地占補平衡的方法進行補償。
另外擬建項目施工期對鳥類影響主要為人為施工作業以及施工設備的噪聲影響,人類活動和機械噪聲會對項目區域以及鄰近區域鳥類形成驅趕作用,因此施工階段工程所在海域灘涂區域基本無法繼續作為鳥類棲息地,周邊區域的鳥類棲息等活動也將受到一定的影響,根據工程人類活動及噪聲干擾半徑的強度,影響距離應在工程用海范圍500m范圍之內。運營期主要為光伏列陣占用灘涂潮間帶鳥類原有的棲息空間,工程區并非重要的鳥類棲息地,雖然減少了鳥類的棲息生境,降低了本區域鳥類的多樣性,但總體影響較小。
5、對敏感保護目標影響結論
(1)海洋環境敏感區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實施對周邊最近的樂清灣東部淺海水域水動力、沖淤、水質、沉積物及生態等不會產生影響,其他海洋環境敏感區距離工程較遠,均不會受擬建項目實施影響。
(2)其他保護目標影響分析
根據預測,工程施工期懸沙擴散增量超過100mg/L的范圍集中在光伏場區及周邊100m范圍,增量超過10mg/L的范圍北側最遠影響1km,南側最遠0.6km,工程用海區外的影響增量濃度基本上與本底漲落潮變化范圍之內,且工程區主要為養殖貝類為主,對樂清灣內泥沙變化適應性較強,且懸沙增量影響主要在高潮位打樁時產生,且目前項目用海區養殖戶目前已進行養殖證回收和政策處理,施工期間將不再進行養殖活動,用海區之外區間的濃度增量相對較小,其影響有限。
6、其他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擬建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施工期主要為施工機械設備尾氣和焊接煙塵影響,其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擬建項目施工期場界噪聲可以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工程周邊200m內無聲環境敏感點,對聲環境影響不大。擬建項目運營期噪聲經過距離衰減后,場界處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要求。
(3)擬建項目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時清運處置;建筑垃圾收集后暫時存放于臨時施工營地,其中的鋼材邊角料等進行回收,其余建筑垃圾集中運至樂清市建筑垃圾消納場處置。
擬建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舊電氣組件、儲能區廢舊電池模塊、升壓站廢舊鉛蓄電池、員工生活垃圾。廢舊電氣組件、儲能區廢舊電池模塊為一般工業固廢,待更換后后直接由供貨商回收。升壓站廢舊鉛蓄電池為危險廢物,待蓄電池使用壽命到期前通知相應資質單位處置,升壓站內設置有廢舊鉛蓄電池暫存間;生活垃圾在廠內暫存后有環衛部門統一處置。項目營運期各類固廢得到合理、可行處置,均不直接進入外界環境,對環境產生影響較小。
(4)電磁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擬建項目220kV升壓站建成運行后,周圍環境的工頻電場、磁感應強度將滿足評價標準限值要求(電場強度4kV/m,磁感應強度100μT)。
7、風險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涉及的主要危險物質為施工期船舶和設備所攜帶的燃料柴油、運營期主變、箱逆變冷卻用的變壓器油,危險物質數量與臨界比值Q<1,擬建項目的環境風險潛勢為I,建設單位應運營期日常管理中制訂應急預案,配置溢油風險防范物資,在此基礎上擬建項目環境風險可控。
四、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表3 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項 目 | 環保投資內容 | 具體措施 | 投資 (萬元) | |
施工期 | 廢氣治理 | 焊接煙塵 | 便攜式焊接煙塵凈化器 | 12 |
廢水治理 | 施工人員生活污水 | 設置臨時生態廁所,定期委托第三方槽罐車抽吸清運至樂清翁垟污水處理廠 | 15 | |
船舶水污染物 | 船舶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 | 委托有港口經營許可單位收集處理,委托處理臺賬 | 10 | |
固廢處置 |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存放、委托處置 | 5 | |
船舶垃圾 | 船舶垃圾 | 委托有港口經營許可單位收集處理,委托處理臺賬 | 3 | |
噪聲治理 | 升壓站主變 光伏場區逆變、箱變 | 基礎減震 | 25 | |
固廢處置 | 一般固廢 | 直接由供貨商上門更換回收,落實好一般工業固廢臺賬管理 | 3 | |
危險廢物 | 4㎡危廢暫存庫房1座,并委托有危險廢物運輸單位進行轉運并委托有處理資質單位進行處理。落實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要求,做好危廢轉移聯單臺賬管理 | 20 | ||
風險防范 | 升壓站變壓器油泄漏風險防范 | 升壓站場區設置55t事故油池1座,地面及油池防滲處理,下方設置吸油繩200m,布設于主變下方水域 | 60 | |
光伏場區風險防范措施 | 箱逆變下方設置不銹鋼事故油箱60只,體積為3m3 | 140 | ||
添置吸油繩1080m,布設于箱逆變下方水域 | 15 | |||
生態 | 海洋生態補償 | 增殖放流 | 12.05 | |
濕地占補平衡 | 異地補建濕地0.81公頃 | 35 | ||
環境監理 | 施工期環境監理 | 環境監理 | 30 | |
環境監測 | 施工期海洋環境跟蹤監測 | 海洋生態、沉積物、水質環境監測;施工期場界噪聲監測;施工營地生活污水監測 | 35 | |
運營期環境監測 | 海洋生態、沉積物、水質環境監測,廠界噪聲,電磁環境監測,海洋地形測量;升壓站化糞池出水監測 | 25 | ||
竣工驗收監測 | 海洋生態、沉積物、水質環境監測,廠界噪聲,電磁環境監測 | 20 | ||
合 計 | / | 475.05 |
五、環評報告結論
“樂清 1#灘涂 270MW 漁光互補項目”位于樂清市翁樂圍墾外側海域,項目實施后對不會對樂清灣濱海濕地水動力、沖淤等產生重大影響。項目建設符合 “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三區三線”、海洋功能區劃及其他相關規劃,工程實施對海洋生態環境影響可控,工程實施過程中應嚴格落實環保措施和海洋生態修復措施,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擬建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發表對建設項目及環評工作的意見,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鏈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七、聯系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向環評單位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查閱期限為 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22日。環評報告可在建設單位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drewandandy.com/)。如欲索取其他補充信息,請在公示期間與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直接聯系,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溫州亨泰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唐工 聯系電話:18710970900
環評單位:河海生態環境技術(浙江)有限公司
聯系人:傅工 聯系電話:13857176895
審批單位名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
聯系方式:0577-61882585
八、公告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該項目建設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日(2023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21日)。公眾對本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同時向建設單位、環評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
公告發布單位:溫州亨泰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3年1月9日
樂清 1#灘涂 270MW 漁光互補項目環評報告書(公示稿).pdf